公立学校的外部教师,
与学校签订合同,
没有机构是公职人员吗?
是否去培训机构就业,
从事有偿辅导活动?
不久前
针对网民的这些问题
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给予答复
网友:您好攀枝花幼儿园师范学校哦
我们已收到您的来信,回复如下:
根据市教育体育局2009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建议》(市教育体育发〔2009〕11号),2012年颁布的《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辅导的待遇办法(试行)》(攀教发[2012]49号)和《关于攀枝花市中小编教师职业道德“十条禁令”的补充通知》(攀教发[2012]5号),禁止本市中小编教师从事有偿辅导和第二职业。
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 2022年教育部出台了《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编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教师〔2022〕16号),规定“准则是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规范。”《新时代中小编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四条“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攀枝花幼儿园师范学校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不得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领薪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2022年教育部出台了《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编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教师〔2022〕18号)》规定“本办法所称中小编教师是指普通中小编、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特别教育机构、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中小编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该办法第四条规定了应予处理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之一为 “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谢谢你的来信。
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