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最近,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正式颁布,计划于2022年5月1日生效。今年的职业教育活动周是该法颁布实施后的第一个活动周。为做好活动周期内的普法宣传工作,综合考虑2019冠状病毒疾病疫情现状等因素,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1、 论职业教育法的公共性
各地高职院校要把学习宣传《职业教育法》作为今年职业教育周的重点任务,集中部署和部署,促进各地学校学习和了解法律,推进职业教育法治化发展。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把学习宣传职业教育法作为地方活动周的特色活动,系统部署和安排,准确理解职业教育法的内容,通过在当地官方媒体上发表解释文章和开展宣传活动,促进职业教育法的宣传和解释。
各地要推动高职院校特别是“双高”院校在活动周期间牵头组织线上线下职业教育法学学习研讨会和交流会,推动法学学习活动的开展。
活动周期间,教育部将组织安排职业教育宣传培训活动(另行通知),协调主流媒体发布一系列解读文章,并在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活动周专版上开展相关图形宣传。请各地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相关活动,推动当地媒体转发相关图片资料。
活动周结束后,请各地形成当地职业教育法宣传活动总结材料(不超过2000字),连同本次职业教育活动周总结一并报送教育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司。
2、 关于活动周和全国启动仪式的时间
今年的活动周从2022年5月8日至14日。考虑到目前国内2019冠状病毒疾病具有点多、覆盖面广、发生频繁的特点,各地应在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灵活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地方活动周相关活动。请按要求及时向教育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司提交相关活动计划,并及时在官方平台上展示当地进展情况。
鉴于本轮疫情已波及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地区间交叉投入影响明显,各地区动态调零任务十分艰巨,防控措施正在加强。经过仔细研究,今年的活动周将不举行全国启动仪式。后期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适时举办活动周成果展示等全国性活动,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玉辉、白伟
电话:010-66096513
教育部办公厅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