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程默、记者尚子敬)近日,记者从湖北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获悉,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我省提出了17项措施,从五个方面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留鄂就业创业:扩大就业岗位、扩大就业岗位、扩大就业岗位、扩大就业岗位、扩大就业岗位、扩大就业岗位、扩大就业机会、扩大就业机会、扩大就业机会、扩大就业机会、扩大就业机会、扩大就业机会、扩大就业机会、扩大就业机会、扩大就业机会、扩大就业机会,加强服务,简化程序,加强援助,强化责任。
今年,湖北高校应届毕业生达到54万人,创历史新高。为了鼓励企业招收更多大学毕业生,湖北新政提出,企业招收应届大学毕业生(包括离校后2年内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失业保险的,可以给予一次性的扩岗补贴,标准为每人不超过1000元。一次性就业补贴政策不再重复享受该补贴,实施期至2022年底。
对招收大专毕业生达到当年新增职工30%以上并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优先安排救助资金,提供技改贷款贴息,培育“专、特、新”企业。
在政策性岗位供给方面,我省将继续稳定今明两年政府机构招收(聘用)的大学毕业生数量,疏通政法专业大学毕业生进入基层司法机关的就业渠道,支持高校、,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科研机构和企业,扩大科研助理岗位数量,进一步扩大高校毕业生参军人数。
为了引导大学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工作,湖北的“新政”提出,当社区全职工作出现空缺时,应优先招收或专门招收一定数量的大学毕业生。原则上,2022年高校毕业生全部就业。对于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将按照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高薪等政策。
同时,支持高校毕业生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灵活就业。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助。由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将免费为大学毕业生和企业家安排约30%的场地。
为了扩大就业实习的规模,湖北省“新政”提出实施提高就业实习的计划,到2022年至少提高3万个就业实习。将16至24岁的失业青年纳入就业实习范围,并按规定给予就业实习补贴和留用奖金。
为了简化和优化就业手续,为就业提供便利,该省取消了就业登记卡。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就业登记证,就业登记证不再作为高校毕业生招收、结算、档案接收和传递的必要材料。
在就业援助方面,湖北要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失业毕业生建立实名制账户,并为愿意工作的人提供至少一次职业指导、三次就业推荐和一次职业培训或就业实习机会。以贫困家庭、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有能力、有意愿工作的残疾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的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就业援助对象,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服务。